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山东科技大学:不让一名毕业生在求职路上“掉队”******
山东科技大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不让一名毕业生在求职路上“掉队”
因为照顾生病的父母,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兰松没有落实就业单位。与兰松结对的辅导员刘超,不仅不时嘘寒问暖与他保持联系,还把该生信息输入学校干部和教师掌握的“未就业毕业生平台”。前不久,土建学院党委副书记高静在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访企拓岗时,发现该公司招聘要求与兰松就业需求很匹配,就向企业负责人重点推荐了他,很快就听到了兰松签约就业的好消息。
“全校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建立就业工作台账,对他们开展‘结对’跟踪就业服务,重点推送就业岗位,直到学生签约。截至目前,已定向发布就业岗位1000余个。”山东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王震说。
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姚庆国表示,学校针对离校未就业、低收入家庭、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特殊重点群体毕业生,开辟“就业创业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及时、精准地为他们推送心仪的重点企业岗位信息,不让一名毕业生在求职路上“掉队”。
几天前,山东科技大学机电学院2023届毕业生马龙一大早便收到辅导员樊玉华发来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录公告,并提醒他按照岗位需求优化简历,及时投递。
马龙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这段时间,学校就业专属服务让他感觉幸福感“爆棚”,辅导员俨然成了他的就业顾问,常常为他“开小灶”单独辅导应聘技巧。
今年以来,在山东科技大学,像马龙一样的286名家庭贫困毕业生都有自己专属的就业指导教师。近年来,山东科技大学构建起学校、学院、专业“三位一体”就业帮扶体系,建立了“结对帮扶档案”,组建由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组成的就业“红娘”队伍,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针对重点群体学生就业帮扶,我们更上心。”樊玉华表示,为结对学生定点推送岗位信息,已经成为全校200多名辅导员每天的工作习惯。
“感谢老师的指导和帮助,让我顺利通过了招聘单位的笔试和面试,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应用物理学专业毕业生刘超博家庭经济较为困难,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缓解家庭负担是他最大的心愿。在学校举办的人工智能专场双选会上,指导教师与他“并肩战斗”,帮助其成功获得一家国企的电气工程师岗位。
截至目前,今年该校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636场次,提供就业岗位4万余个。此外,学校还聚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实际难题,打造网络面试间,创新“‘码’上就业+精准对接”的工作模式,为他们点亮就业路上的“绿灯”。
“大学生活动中心204活动室,成了我们的‘网络面试间’。”采矿工程专业毕业生兰皓回忆,接到线上面试通知时,担心自己的手机和宿舍环境不能满足面试要求,自己还有些发愁。“学校的‘网络面试间’解了燃眉之急,真切感受到学校就业服务的用心用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提出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党的二十大代表、山东科技大学党委书记罗公利告诉记者,近年来,学校不断出台面向困难学生群体的就业帮扶政策,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及时为毕业生纾困解难。“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坚持摸排跟踪、岗位推送、指导服务和重点帮扶‘不断线’,让重点群体毕业生端稳就业饭碗。”(本报记者 孙军 特约通讯员 韩洪烁)